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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春季安全大检查”专项行动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4-02 字号:[ ]

各学院、机关部处及直属单位:

为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,加强安全管理,夯实安全工作基础,切实推进“平安校园”提升工程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根据3月27日学校召开的“安全稳定工作系统暨平安校园提升工程推进会”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“春季安全大检查”专项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牢固树立以“以师生为中心”的理念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”的要求,坚持“问题导向、预防为主”方针,贯彻“谁主管、谁负责、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工作原则,深刻吸取各类安全事故(件)教训,举一反三,全面查找本单位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和隐患,边查边改,立查立改,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(件)发生,实现组织领导有力、安全责任落实、防范措施到位、问题解决有效的工作目标,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为学校事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(一)组织领导情况

安全稳定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,人员是否及时更新,职责是否明确,安全制度及各项预案是否完善,安全宣传、教育、培训、演练是否经常开展等。

(二)安全责任落实情况

是否按要求签订责任书,安全责任是否全员、全域覆盖,安全员标牌是否张贴,安全员对自身安全职责是否知晓,是否掌握灭火器使用、疏散逃生等基本的安全技能。

(三)风险点防范情况

1.公用库房。是否有专人管理,是否违规存放私人物品,是否有库房物品清单及出入库登记,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等。

2.进入校园的电动车辆。是否按要求统计摸底掌握底数,是否向所属人员提过要求和做过宣传教育,是否有将电动车辆推入楼宇、房间存放、充电等违规行为。

3.实验室(包括教学、科研实验室)。管理制度是否落实,实验品、药剂等存储、使用、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。

4.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。燃气设施设置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规定,集烟罩、排油烟管道等集排油烟设施是否按规定清洗,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管理制度是落实等。

5.房间及公共楼道。是否堆积纸箱、书报杂志、文件、废纸等可燃物,是否存放废旧物品,疏散通道是否畅通,应急照明设施、灭火器和安全指示标识是否完好等。

6.电器设备。使用UPS的单位是否建立全面、准确、详细的台账,责任人是否明确,是否定期检查,是否及时维修、更换、报废;照相、摄像用电池的存放是否安全;房间内是否使用“三无”电器产品,是否有乱拉电线行为,是否串联插线板,是否遮盖电源等。

三、职责分工

(一)学校稳定与安全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专项行动,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、指导、协调、检查、督办和整改工作(人员组成详见首医党发〔2014〕73号文件)。

(二)各单位“平安校园”创建暨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的专项行动开展。

(三)建立联络员制度,联络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,负责安全稳定相关工作的沟通联系。

(四)相关单位(部门)的特殊职责

保卫处:作为学校稳定与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,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任务,贯彻委员会各项决定,制定专项工作方案,指导、帮助和督促各单位推进工作,及时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,制定改进措施,排查全校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,与上级、校内相关单位以及公安、消防等职能部门建立密切联系。

后勤与基建管理处:准确全面掌握地下空间数据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;保证公共区域用电安全;加强对南横街和夕照寺宿舍楼管理;保证饮食卫生绝对安全;加强对管道井的管理;加强对临时人员居住地和宿舍区的监管;加强对工地、工棚以及务工人员的管理;对理发店、超市、通信服务商等校内商业门店加强管理和约束;加强对浴室、配电间、锅炉房、食堂后厨等重点部位的管理。

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:指导和监管教学、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;严格落实危化品管理各项制度;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;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类废旧物品。

教务处:加强对教室、演播室等用电设备较多的场所管理,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。

武装部:排查地下人防工事,依法加强管理,清理各类可燃易燃物品和报废办公物品。

国际学院、杏林学苑: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,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,重点纠正违规用电、室内吸烟和乱拉乱接电线等行为;对留学生加强禁毒宣传,依法依规管理电动车辆。

产业经营与管理中心:加强对所属校内外企业及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。

图书馆、档案馆:加强对古籍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,落实安全责任,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突发安全事件。

四、实施步骤

春季安全大检查分三个阶段展开:

(一)动员部署(4月2日-4月4日)。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,进一步提高认识,统一思想,分析本单位安全工作现状,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,明确责任分工,进行动员部署。同时,结合清明节放假开展安全检查,及时消除隐患。

(二)自查整改(4月5日-4月22日)。依据检查内容,各单位自行组织全面检查,逐条对照,逐项实施,边查边改,立查立改,同时留存工作痕迹。

(三)督查总结(4月23日-4月28日)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联合检查组,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,发现工作推进不力、问题查找不实、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,将视情况进行必要追责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。开展“春季安全检查”专项行动既是吸取各类安全事故(件)教训的必然要求,也是2017年“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”专项行动的巩固延伸,既是当前校园安全形势的客观需要,也是推进“平安校园”提升工程的具体举措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,统一思想,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行动方案,把工作做细、做实、做出成效。

(二)坚持精细标准。不走过程,不走形式,认认真真查,老老实实改,确实发现和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,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安全系数。要把开展专项行动与推进“平安校园”提升工程有机结合,把查找和解决实际隐患与安全工作长远建设结合起来,统筹协调,相互促进,共同提高,夯实基础。

(三)及时填报信息。为准确掌握相关安全工作数据,提高工作针对性,各单位联络员应认真做好相关数据采集和统计上报工作,具体内容详见附件。4月15日前上报各项统计表,联系人:庞雷,电话:83911012,邮箱:sybw@ccmu.edu.cn

 

附件:1.“平安校园”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

      2. 安全员名单

 

首都医科大学稳定与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
2018年4月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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